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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
发表日期:2021-09-28  来源:  作者: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得分

备注

 

 

 

1

制度 建设 (25 分)

1-1

工作机构 (5 分)

有专设办公机构和专职人员(3 分。如为合署、兼职人员则 1.5 分);有语言文字工作机制,有部门分工负责制度(2 分)。

 

 

1-2

长效机制(10 分)

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体现在学校发展规划中(2 分);语言文字工作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2 分);学校行政工作人员熟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1 分);有规范使用制度(1 分);有定期检查落实制度(1 分);纳入职务评聘、教育教学考核评价(1 分);有奖惩机制(1 分);有专门课程(1 分)。

 

 

1-3

校园环境 (6 分)

普通话是学校的工作语言和基本交际语言(1 分)。校内有永久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标识或标语,学校主页有语言文字工作宣传(1 分)。重视环境对学生语言文化素养的熏陶作用(2 分)。校内用语用字符合规范及相关要求,汉语拼音使用规范,外文使用符合标准、规范(2 分)。

 

 

1-4

经费保障

(4 分)

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管理严格、使用规范、效益显著(4 分)。

 

 

 

 

2

能力 建设 (30 分)

2-1

规范意识 (5 分)

教师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强,学生有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2 分);高年级学生有较强的中华文化和语言的自豪感(3 分)

 

 

2-2

教师能力 (10 分)

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教师培训方案,强调培训效果(2 分)。重视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通过定期培训、综合培养等方式,提高教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并适应教育教学的新要求(3 分)。任课教师普通话水平达标(2 分)。职工普通话水平达 到三级甲等(3 分)。

 

 

2-3

学生能力 (15 分)

学生培养目标中有明确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要求,逐步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并达到课程标准的相应要求(8 分)。学生能熟练规范地使用普通话(3 分);熟练掌握和使用应知应会的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书写规范(4 分)。

 

 

3

教育 教学 (25 分)

3-1

教学活动 (15 分)

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3 分)。教师在授课、教案、讲义、板书、课件、试卷、作业批改等教育教学活动中的用语、用字和书写规范(3 分)。 语文教师熟悉、掌握相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3 分)。建立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养方案,各学科教学中都重视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培养和训练(3 分)。 语文课重视学生口语交际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有日常和定期的口语考核(3 分)。

 

 

3-2

文化传承 (10 分)

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体系,注重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教学, 将爱父母、爱家乡、爱祖国的教育贯穿于各个教育环节(3 分)。学校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等活动(2 分);教师自觉成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表率(2 分); 学生有相关兴趣小组或社团,学生对中华优秀文化有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3 分)。

 

 

4

宣传 普及 (10 分)

4-1

法制宣传 (4 分)

将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列入学校普法宣传教育,网站、信息屏或 宣传栏中有相关内容并定期更新(2 分)。教职工熟悉掌握、高年级学生基本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2 分)。

 

 

4-2

推广普及 (6 分)

每年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2 分)。积极发挥学校在家校互动中的重要作用和对社会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社会研究和实践,并通过“小 手拉大手”等活动,为家长和社会提供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咨询或培训服务(4 分)。

 

 

5

科学 发展 (10 分)

5-1

科学研究 (5 分)

重视学生语言学习方法研究,有可以指导教育实践的研究成果(2 分)。研究建立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评价体系,重视并开展学生口语测试评价(2 分)。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方法研究(1 分)。

 

 

5-2

创新实践 (5 分)

结合本地和本校实际情况及办学特色,积极探索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新途径、新方法(2 分)。创造性地开展各种语言文化活动,形成品牌或传统(2 分)。自主研发语言文字校本课程、教材或教辅材料,取得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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